学院事务

 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办理2016年寒假留校住宿手续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便于寒假期间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决定桂林洋校区学生公寓和龙昆南校区学生宿舍1-9幢,金鹏小区女生宿舍自1月25日起全面关闭,所有留校学生集中在龙昆南校区居住。寒假期间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含桂林洋校区、金鹏小区女生宿舍),必须在1月25日前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开放的学生宿舍

1、校本部女生公寓11、12、13幢

2、金鹏小区男生宿舍

二、办理时间:2016年1月17日至1月24日。

三、办理地点: 

1、女生公寓:11、12、13幢值班点

2、金鹏小区:到小区办公室(C201)

四、借宿对接办法:

1、女生直接与11、12、13幢女生联系房号(该房接收人即为该房担保人)2、男生直接与金鹏小区男生联系房号(该房接收人即为该房担保人)

五、办理须知:

 1、持本人学生证、1寸像片一张及借宿担保人签名“同意”的申请书办理寒假住宿证,在寒假期间凭寒假住宿证进出学生宿舍; 

2、寒假期间电费以宿舍为单位计算用电量;

3、12、13幢属预付费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在办理假期住宿证手续时,到12幢值班点一次性预购假期用电量。

4、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各学院报送名单办理手续,未列入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5、11、13幢女生、金鹏男生也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六、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宿舍的用电安全,科室将按规定对未办理寒假留校住宿手续学生宿舍停电。

学生宿舍管理科

2016年1月15日

 

Copyright @ 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0900322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电话:0898-65884244  邮政编码:571158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