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办理2016年寒假留校住宿手续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便于寒假期间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决定桂林洋校区学生公寓和龙昆南校区学生宿舍1-9幢,金鹏小区女生宿舍自1月25日起全面关闭,所有留校学生集中在龙昆南校区居住。寒假期间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含桂林洋校区、金鹏小区女生宿舍),必须在1月25日前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开放的学生宿舍
1、校本部女生公寓11、12、13幢
2、金鹏小区男生宿舍
二、办理时间:2016年1月17日至1月24日。
三、办理地点:
1、女生公寓:11、12、13幢值班点
2、金鹏小区:到小区办公室(C201)
四、借宿对接办法:
1、女生直接与11、12、13幢女生联系房号(该房接收人即为该房担保人)2、男生直接与金鹏小区男生联系房号(该房接收人即为该房担保人)
五、办理须知:
1、持本人学生证、1寸像片一张及借宿担保人签名“同意”的申请书办理寒假住宿证,在寒假期间凭寒假住宿证进出学生宿舍;
2、寒假期间电费以宿舍为单位计算用电量;
3、12、13幢属预付费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在办理假期住宿证手续时,到12幢值班点一次性预购假期用电量。
4、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各学院报送名单办理手续,未列入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5、11、13幢女生、金鹏男生也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六、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宿舍的用电安全,科室将按规定对未办理寒假留校住宿手续学生宿舍停电。
学生宿舍管理科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