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务[2016] 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考试局《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考办〔2016〕71号)要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于2016年9月6日-9日进行。我校考生须按照省考试局文件要求在网上报名,现就我校学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校在籍在校2013、2014级学生。
二、报名流程
1.学生须在2016年9月9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桂林洋校区所在学院的学生选择“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考区”,南校区所在学院的学生选择“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考区”)和考试科目等,请务必认真选择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及审核通过后,不可再修改信息。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资格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支付考试费。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16日。逾期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注意事项:
1.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情况,按时网上缴费。
2. 照片必须符合考试局公告中的要求。
3.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5日。
附: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海南省考试局文件
琼考办〔2016〕71号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三亚市考试中心,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工作安排,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5日(周六)举行,报名工作将于9月6日开始。此次考试,我省设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琼台师范学院7个考区。请各考区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生报名咨询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为切实做好这次报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6日-9日,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二)网上审核确认时间:9月6日-11日。 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笔试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不需要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确认。各考区安排专人为已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在网上审核时,应重点检查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审核通过的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四)网上资格审核各考区联系电话:
考区名称 |
单位地址 |
咨询电话 |
说明 |
海口市考区 |
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 号,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服务窗口) |
66293103 |
接受所有类别考生报名。 |
三亚市考区 |
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 |
88657851 |
接受所有类别考生报名。 |
五指山考区 |
五指山市泰翡路1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校区北苑行政楼404房 |
88651874 |
只接受报考幼儿园、小学类别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其他类别考生报名。 |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考区 |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503室(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
66513904 |
只接受本校大三以上(含大三)在校学生报名。 |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考区 |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503室(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
66513904 |
只接受本校大三以上(含大三)在校学生报名。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考区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行政楼416房(三亚市育才路1号) |
88651874 |
只接受本校大三以上(含大三)在校学生报名。 |
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考区 |
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105室 |
65735002 |
只接受幼儿园和小学类别的本校大三以上(含大三)在校学生报名,不接受其他类别考生报名。 |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
2.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网上报名注册、网上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办法。
(一)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修改信息。
(二)网上审核确认。各考区要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报名考生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支付考试费,报名资格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9月16日前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四、报名程序
(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
(二)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照片要求:
1.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3.照片中显示头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一般要求背景为浅色;
4.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四)检查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漏及时修正。
(五)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六)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科目
类 别 |
笔试科目(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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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9:00-11:00 |
科目二13:00-15:00 |
科目三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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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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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201综合素质(小学) |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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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301综合素质(中学) |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3—317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403—418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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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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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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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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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是:
类别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职 |
笔试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七、准考证
10月31日-11月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成绩将于12月13日公布,届时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九、证书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有效期为3年。
十、其它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202.100.202.40)查阅。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话:65236870 ;有关认证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5203038;有关考试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电话:65851886。
附件: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考试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